一、甲類倉庫
1.閃點小于 28℃的液體;
例如:己烷、戊烷,石腦油,環戊烷,二硫化碳,苯,甲苯,甲醇,乙醇,乙醚,蟻酸甲酯、醋酸甲酯、硝酸乙酯,汽油,丙酮,丙烯,酒精度為38度及以上的白酒。
2. 爆炸下限小于 10%的氣體,受到水或空氣中水蒸氣的作用能產生爆炸下限小于 10%氣體的固體物質;
例如:乙炔,氫,甲烷,乙烯,丙烯,丁二烯,環氧乙烷,水煤氣,硫化氫,氯乙烯,液化石油氣,電石,碳化鋁。
3. 常溫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氣中氧化能導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質;
例如:硝化棉,硝化纖維膠片,噴漆棉,火膠棉,賽璐珞棉,黃磷。
4. 常溫下受到水或空氣中水蒸汽的作用,能產生可燃氣體并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;
例如:金屬鉀、鈉、鋰、鈣、鍶,氫化鋰,四氫化鋰鋁,氫化鈉。
5. 遇酸、受熱、撞擊、摩擦、催化以及遇有機物或硫磺等易燃的無機物,極易引起燃燒或爆炸的強氧化劑;
例如:氯酸鉀,氯酸鈉,過氧化鉀,過氧化鈉,硝酸銨。
6. 受撞擊、摩擦或與氧化劑、有機物接觸時能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;
例如:赤磷,五硫化二磷,三硫化二磷。
7. 在密閉設備內操作溫度大于等于物質本身自燃點的生產;
二、乙類倉庫
1.閃點大于等于 28℃,但小于 60℃的液體;
如:煤油,松節油,丁烯醇,異戊醇,丁醚,醋酸丁酯,硝酸戊酯,乙酰丙酮,環己胺,溶劑油,冰醋酸,樟腦油,蟻酸。
2. 爆炸下限大于等于 10%的氣體;
如:氨氣,一氧化碳。
3. 不屬于甲類的氧化劑;
如:硝酸銅,鉻酸,亞硝酸鉀,重鉻酸鈉,鉻酸鉀,硝酸,硝酸汞,硝酸鈷,發煙硫酸,漂白粉。
4. 不屬于甲類的化學易燃危險固體;
如:硫磺,鎂粉,鋁粉,賽璐珞板(片),樟腦,萘,生松香,硝化纖維漆布,硝化纖維色片。
5. 助燃氣體;
如:氧氣,氟氣。
6. 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狀態的粉塵、纖維、閃點大于等于 60℃的液體霧滴;
三、丙類倉庫
閃點大于等于 60℃的液體;
如:動物油,植物油,瀝青,蠟,潤滑油,機油,重油,閃點≥60℃的柴油,糖醛,白蘭地成品庫。
2. 可燃固體;
如:化學、人造纖維及其織物,紙張,棉、毛、絲、麻及其織物,谷物,面粉,粒徑大于或等于2mm的工業成型硫黃,天然橡膠及其制品,竹、木及其制品,中藥材,電視機、收錄機等電子產品,計算機房已錄數據的磁盤儲存間,冷庫中的魚、肉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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